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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2009 台湾游记(一)——筠园与国立故宫博物院
我在四月底去了台湾,随旅行社一起走马观花地游玩了一下。现在突然补游记,主要是因为……在60年大庆之际,给祖国献礼……可以么…… “筠园”这个词对邓丽君迷们,50后——70后的前辈,也许他们没到过实地探访,但也该是非常熟悉的。一代传说邓丽君香消玉殒后,台湾各地均争相请求设置邓丽君的安寝之地,但最终家人决定将其葬至金宝山——这是台湾最大的墓园。筠园的具体选址地原为一私人所有,据说最终该人士以1元的价格将整个土地卖予邓家。整个金宝山墓园,唯有筠园显得最为别致。各行各业的歌迷已将此地布置成为一座公园。邓丽君原名中的君字本作“筠”,因此此地命名“筠园”。 (金宝山墓地区,很豪华,里面葬了不少人物,但在台湾恐怕只有蒋介石的墓地大过邓丽君的墓地) 筠园本身很小,里面除了花花草草以外,还有邓丽君歌迷制作的雕塑。 (入门的地方,远处风景还是不错的) (筠园的正中间,地面嵌入一个巨型钢琴雕塑。脚踩上去是会出声的!) (碑刻记录了邓丽君的生平,坐落于筠园中一个很不起眼的地方,也许是歌迷们觉得邓丽君的生平已无需再说) (关于音乐的雕塑,配合背景墙,仿佛描述了邓丽君甜美的歌声) (筠园的心脏,邓丽君之墓地。可以看到鲜花不断,每日前来探望的人络绎不绝。) 其实我对邓丽君的歌曲感觉一般。邓丽君并不是我的偶像,但她是我很多偶像的偶像——崔健学习她的歌曲,崔健最新的专辑里还改编了小城故事,亚东也是,连田震也说学习和模仿邓丽君开始(难以想象……),邓丽君是大陆流行音乐的启蒙老师之一,也许是最重要的一个。对于台湾来说,邓丽君更是他们的一座丰碑,一个象征。邓丽君以其甜美的歌声和纯真直率的性格征服了整个东亚、南亚、东南亚,无论华人与否,很难再有如此一位歌手能在文化界有如此地位了。 邓丽君已经被完整计入台湾的史册。我这么说的意思是,她的生平事迹已被一一清查和披露,人们讲述她,不再有任何娱乐界的八卦成分。我们这边还会觉得她和成龙的故事有些神秘,事实上用成龙的话讲,没能和邓丽君在一起就是因为兄弟。邓丽君是优雅而恬静的女人,而林凤娇是能和他的弟兄们打成一片的人。当时大家同身处异国他乡,相较之下他的弟兄们自然更喜欢林凤娇,就这么“大嫂”、“大嫂”地叫着林凤娇,叫停了他和邓丽君的故事。 至于另一段关于邓丽君是否为国民党间谍的事情,这是可以确定子虚乌有。设想邓丽君一辈子从未涉足大陆,如何获得情报?大陆这边的风言风语而起是因邓丽君一句愿意到天安门广场免费唱歌。当时邓丽君得知大陆有不少歌迷,确实迫切想来。但很显然她对大陆缺乏基本的了解,或者说她过于自信。天安门广场自然不是可以由一个流行界的歌星来任意表现的地方,设想你可以在中正广场上举行演唱会么?不过,对邓丽君大陆行,大陆这边文化部门并未设置什么障碍,也许是因为尚未来得及设置,就被国民党当局阻止了。 (邓丽君唱歌的雕像)
09年年初的时候,央视制作了大型纪录片《台北故宫》,制作精良,美轮美奂,只可惜讲述空洞,每集之间存在着不少的重复内容。台北的故宫是一座恢弘的建筑,在青山之间异常醒目,就醒目感来说仿佛布达拉宫。这座建筑物经过精心设计,乃国人所为,赢得普遍的赞扬,但我并不喜欢那琉璃瓦勾勒屋脊的青蓝色房顶,也不喜欢房檐下一圈白色的装饰,如同蕾丝边。我觉得“台北故宫”这个简称不太恰当,以下就简称“故院”了,并非是搞什么主权情绪,而是就故宫二字来说,建筑的价值应高于藏品的价值,而对于新建的建筑,何故之有? (故院基本上是我们台湾游的最后一站,时间总是有限的,因此我没有过多的参观这座建筑物。以上两张照片是从网上down的。网上有的照片也没啥可拍的吧!) (故院的票价,普通的票价为120新台币,折合人民币约20多羊,按购买力折恐怕更低。比起故宫的票价来说可是便宜不少。故院的面积无论如何比故宫小到不知哪里去,接待能力也应该相应小很多,同时馆藏又比故宫丰富得多,相比之下,故宫的票价实在是不能让人接受。) 可以说,真正的北京故宫里面的藏品,比起故院里面的藏品,九牛一毛。这是从藏品的数量上来说。若是从价值上来说,恐怕连这个也比不上。解放战争末期国民党撤退时,故宫的文物曾分三批运往台湾,因此原故宫里面值钱的玩意儿尽显于此。我们所熟悉的历史文物,大多也尽集于此。书法作品的快雪时晴帖、伯远帖、悼侄儿书,宋代五大官窑的瓷器,毛公鼎,等等。故院的镇馆之宝罗列一下,也足够好几个贯口。 这次的参观有个遗憾,快雪时晴帖、伯远帖、悼侄儿书以及元末的绘画作品,都没有看到,因为不在展时。古代的书画作品,只要拿出来见光,就会折旧,无法避免其不受损害。因此故院会根据不同的书画作品(保存情况和价值)定不同的展级,以上所说的这些最为珍贵又年代久远的书画作品,应该是最高保护级,每三年展出时间不超过四个月。 导游介绍说一定要看故院的镇馆三宝,叫做“白菜肥肉锅”。是指翠玉白菜、肉形石和毛公鼎。身为导游,虽然台湾导游的素质普遍高于大陆,但毕竟导游的学识有限,我不知道导游此介绍是否是导游自身的认识,亦或台湾导游界普遍介绍故院的方法,也许是故院作大众普及的一种宣传方法,但这种镇馆三宝的说法是很不恰当的。毛公鼎确实珍贵,上面密密麻麻地铸满铭文,但翠玉白菜和肉形石就差得很远,工艺水平固然尚可,但是文化痕迹和产生年代都不能使其在故宫65万件藏品中位居前位,只是看着好玩罢了。如果以后大家再去故院的话,大可不必浪费太多的时间在这两样东西上,可看的东西很多。 参观故院的时候,总有一些有趣的感觉突如其来。在故院里,有些东西我看见后就觉得,无需马未都那种学识,也许大字不识之人也会明白他们是宝贝。在故院里,宋代均窑的水仙盘,置地均匀,浑然天成,造型简单,从外形设计上说,很像现代西方的简约设计风格,可见美的传承超越时空。在故院里,你会看到那些整理陈列摆放的东西,一件挨着一件,而其实是几乎他们中的每件宝贝足够值得在首博里面单独设置一个展厅。我们在历史书中的图片中看到的很多东西,原来实物都在这里。 具体的藏品就不要一一介绍了,捡最重要的说也说不完,有兴趣的自己看材料之。 (故院内的馆藏藏品一律不让拍照,拍照意义也不大,不如上网看。上图为故院大厅房顶的透光顶,设计人员将书法作品印于顶上,效果极好。所印内容即为怀素的《伯远帖》。台湾人做事细致,故院里面的各种纪念品和书籍也都是质量上乘,但是之前用的时间太长,没有留下逛纪念品店的时间。)
筠园和故院是我们台湾行的最后一站,但却是点睛之笔。尤其是看过故院以后,就更加明晰了台湾为何称作“宝岛”。不仅因为它独特的地理,丰富的物产,以及于大陆来说重要的战略意义,更是历史的宠物——什么是国民党的“以一国之资资一岛”?在台湾所见,历史文案都会给我们解答。 邓丽君是台湾文化的一个缩影,如同邓丽君一样,台湾半个世纪以来在文化艺术方面都是华人文化的中心。谈及音乐和电影,我们大陆人总说“港台”、“港台”,事实上这样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在我看来,香港的音乐提供了很多偶像,但是邓丽君、罗大佑等等一直到今日的周杰伦,他们在音乐上的多样性和巨大成就,以及在华语音乐发展中的影响是香港根本无法企及的。同样,在电影方面,香港电影主题和内容的单一,与台湾电影的丰富多彩也形成鲜明的对比。 台湾的孩子,在小学的时候,就会组织参观故院,国中的时候又参观,到了高中还可能组织参观,一个学生在他的成长过程中要看好几次故院。华夏文明就是这样得以传承,并且传承的非常好。他们明白什么是历史中的珍宝,什么是正宗,什么是中华文明中的美。正是这样的文化氛围下,所以有邓丽君、云门舞集、三毛,一部小剧场的暗恋桃花源可以在大剧场连演十年,大陆的昆曲团为生存挣扎的时候,白先勇执导的牡丹亭可以全国巡演,连琼瑶阿姨都可以在大陆流行20多年。 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里,我们取得了联合国的席位,台湾退出了联合国,我们和一个又一个的国家建交,台湾和一个又一个的国家断交,但事实上,对于真正的国际交流,我们在大多数时间都选择做井底之蛙,而台湾从未中断过。这确是造成我们差距的原因。现在我们可以去台湾采访,有直航的飞机,可以去台湾旅行,可以去台湾投资,这是一个令人兴奋的时代,因为台湾有很多值得我们去探寻和学习的地方。我们怨恨政府对文化和言论的管控和压制,对于制度的问题,我们可以抱怨、抱怨、再抱怨,但不能把一切责任推给这个。台湾在蒋介石的时代和我们的毛泽东时代没什么两样,但是他们进步的速度够快,我们不够。为什么?归根结底的原因是我们,大陆人群,因为种种的原因,距离文明太远了。如果国民、社会的中坚力量、上层领导,脑袋里都有文化美学的内容,怎么会有现在的制度? 6/10/2009 作文
鸡叫了, 号吹了, 剑圣把一个塔推了。…… 随着箭塔轰然倒下,剑圣显得异常的悲伤。 为什么剑圣推掉了一座塔,反而悲伤起来? 因为他推的是自己的塔…… 剑圣从晨之酒馆出来以后,就直接冲到了河道中,一个人孤独地看着对面天灾军团中一排排的骷髅兵。 天灾军团中一个声音高喊道:“打死那个卖窗帘的!” 于是骷髅兵潮水般地涌来。但是剑圣毕竟是剑圣,骷髅兵一个接着一个地变成了骨头,而剑圣背上的窗帘却毫发未损。 那一战剑圣一举成名,接受近卫军团的最高崇拜。但自那之后,剑圣也再没有笑过。因为自己的塔总是莫名其妙的掉血。即使花钱买了侦查眼睛,也只是看到胖胖的身影一闪。 现在,剑圣推掉了自己贫血的塔,再次走到河道之中,停住了脚步。他发现河道之中布满了近卫军团的尸体。 近卫军团的士兵都是环保的士兵,即使死掉,也不过变成一块块树皮和一片片树叶,对环境不会造成一点污染。想到这里,剑圣更加悲伤了。 这是谁干的?剑圣一边思考,一边从身后的窗帘上撕下一块布,擦了擦手心的汗。 正在这时,剑圣周围景色的分辨率突然降低,伴以随处闪烁的黑线和黑斑,仿佛在放映老胶片电影——这是出现巨大灵压的先兆。 “果然是你!你个近卫军团的叛徒!你个卖草帽的酒鬼!”剑圣抑制不住内心的愤怒,大吼道:“你丫出来!” “哈哈哈哈!”随着一阵令人晕眩的笑声,地面和天空中两个光圈一闪,熊猫酒仙出现在剑圣的眼前,笑着喝了口酒。 “熊猫大哥,好久不见,你又胖了。”剑圣道。 “剑圣老弟,好久不见,你的窗帘也挂得更高了。”熊猫喝了口酒,“你挂那么个东西在背后,不累吗?” “笑话。斧王都不累,我怎么会累。”剑圣平时最讨厌别人嘲笑他身后的窗帘,但此时,他告诫自己要冷静沉着,不可轻举妄动。于是他接着说,“熊猫大哥,这些日子,你的武艺又升级了。” “哈哈!上次一别,我就已经25级了,哪里还有升级的空间?”熊猫又喝了口酒,笑道,“只不过我现在有了血精石,你有吗?” “没有。”剑圣低下了头。 “我还有金箍棒,你有吗?” “没有。”剑圣黯然道。 “我还配了战甲,你有吗?” “没有。”剑圣更低了。 “哈哈哈哈!”熊猫一阵狂笑,“你个裸奔的贫血剑圣,拿什么跟我这个力量型的英雄斗!” 说罢,熊猫酒仙使出自己毕生的绝学,分成了三个不同颜色的熊猫,灰色的熊猫首先发起了进攻。 剑圣眯起眼睛,也只看到了灰影一晃。“不好,疾风步!”剑圣一惊,急忙身形一闪。 “哈哈!剑圣,你中计了!” 剑圣还没来得及反应,只觉一阵龙卷风从脚下升起。“TMD!”剑圣立刻想解下背上的窗帘,但是已经来不及了。一瞬间,他就被吹到了半空中,猛烈的风使他睁不开双眼,甚至不能张嘴喊出救命。 熊猫酒仙是一个久经沙场的老手,深知战机不可延误的道理。世间多少boss,无论是海贼、忍者、十刃还是黄金圣斗士,都是在实力具有压倒性优势的必胜情况下没有给出致命一击,而是不停地废话,导致小强们燃烧了小宇宙,所以走上了悲剧的结局。因此,就在剑圣刚被吹起来的那一刻,三只分身的熊猫一齐向空中剑圣用火、电、石头猛攻过去,手段之残忍,足以让双核的电脑死机,让1080p的屏幕无法显示。 当三只分身恢复原状的时候,空中的烟雾渐渐散去,只见一些窗帘的碎片纷纷飘落。 “对不起了,剑圣老弟!只是这场战斗的时间太长了,已经1个半小时过去了,小c都饿了……”熊猫酒仙喝了口酒,转过了身。 这时候熊猫呆住了,他发现剑圣正在面前冷冷地看着他。除了背后随风飘扬的窗帘现在只剩下了光秃秃的窗帘杆以外,剑圣一切完好无损。 “你——” 熊猫惊叫出来。 无敌斩。 熊猫酒仙怎么想不明白,无论是圣斗士、火影、超级赛亚人、恶魔果实还是卍解,无论出招有多么快,哪怕超过光速,在出招的过程中总有足够的时间完成一次对话,但为什么自己想说的话还没有说出口,就已经倒下了。 剑圣的大招实在是太快了。快到橙色的光带一闪,完全看不到人影。传说中,那速度达到了70码。 “你怎么……怎么……能……”熊猫奄奄一息道。 剑圣只是冷冷地看着他。 “莫非……你……你有……圣剑和……和……不死盾……” “没有。” “那……那…………那………………” “我有一双隐形的翅膀。” “这是……什么属性……的武器?” “没什么属性,只是附加了被动技能,致脑残。” “这是……哪个……卷轴商人……合成……的?” “SB,这是出题人狎弄出来的。 ” “你……你竟然认得……出题人……” “哼,SB×2的人。像出题人这样的人物,哪是我们这些dota英雄所能结交的。我只是认识出题人的大爷,这本是出题人送给他大爷的。” “嗄……” 熊猫酒仙缓缓地躺平下来,闭上了眼睛,任由自己的心率逐渐放慢,瞳孔逐渐放大。他明白,他输给了出题人,这个迷一样的人,没有人知道它的性别、年龄、属性、智商和婚姻状况,因为没有人能在它面前全身而退。而现在,身为酒仙的熊猫死在了出题人制作的终极武器——一双隐形的翅膀之下,他感到无限光荣。 天空中,一个遥远的声音隆隆地传来:“Mon---on---on---on---on---ster kiiillllll!” 剑圣收起了剑。尽管战斗还在继续,但他知道他的使命结束了。他默默地消失在地图的边缘。他只剩下一件事可做,去问候出题人和他大爷。 这是发生在遥远古代的事情。时间千百万年地流过了,但英雄的故事永远被世人传颂。历史成了传说,传说成了神话。直到今天,每年盛夏来临的时候,刚刚成年的英雄后代,都要问候一次出题人,和出题人的大爷。 2/15/2009 《圣经》中有趣的新发现
感谢侯哥和小游询问,使我peruse了一下《创世记》,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细节。这是两个月前的事情了,现在补充记录一下。 虽然大部分都没看过《圣经》,但是基本都比较熟悉《旧约》中《摩西五章》里的内容,那正好是《圣经·旧约》的前五章。尤其是第一章《创世记》,从上帝花6天造世界和人,一直到以色列民族的形成,主要以讲故事为主,至于具体的故事,大家当作神话故事耳熟能详。 《创世记》里讲了很多非常长命的先贤。在从旧约到新约的所有圣经人物中,最长命的人类均集中在《创世记》里,并担任重要角色。他们的寿命是如此之长,共有至少如下人物的寿命能使他们活生生地纵览我国最长的800年周朝历史,如果他们生在商朝末期的话: 亚当(第一个人类):930岁 以上各人的年龄是《圣经》中白纸黑字记载的。以上人物均是大洪水时代之前的人物,还有一些700多岁的人我就没写。事实上,大洪水时代是个分水岭,大洪水时代之前人的寿命如此之长,简直可以成为人类历史的化石;与此相比,大洪水时代之后的先贤就短命多了,没有超过150岁的(虽然寿命也很可观了)。 而处于大洪水时代之中的人类,除了挪亚之外,他的三个儿子里面,闪活了500多岁,算是居中过度吧,其余两个儿子的岁数无从查找。 那么,那个寿命最长的玛土撒拉(Methuselah)是谁?《创世记》我在大学的时候读过不止一遍,但要不是这次查考,我还真没记住有这么个人。没想到《圣经》中的一个第一名,竟处于被遗忘的角落。不过这是可以体谅的,《圣经》中对他的记载,只用了3句经文,都是简单陈述句,夹在一堆对于中文读者来说一点不make sense的人名之中,谁也不会注意的。 好在经本次查考,可以得知他是世界上第一个人类——亚当的8世孙,并且是挪亚的爷爷。 除此之外,我还查考到一个惊天秘密!虽然作为《圣经》中寿命最长的人,但是他竟是全部《创世记》中的先贤里面,唯一一个不正常死亡的人!(被该隐杀死的亚伯除外) 对于玛土撒拉的死亡原因,《创世记》中并未明确记载。但是不妨看看《创世记》中的如下三节经文: “玛土撒拉活到187岁,生了拉麦。”(《创5:25》) “拉麦活到182岁,生了一个儿子,给他起名叫挪亚。”(《创5:28 & 29》) “当挪亚600岁,2月27日那一天,大渊的泉源都裂开了,天上的窗户也敞开了。40昼夜降大雨在地上。”(《创7:11 & 12》) 据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作为《圣经》中寿命最长的人,玛土撒拉死于上帝制造的大洪水…… 2/4/2009 立春了,摘首秋诗……汗……
刘禹锡的两首《秋词》:
(一) 自古逢秋悲寂寥 (二) 山明水净夜来霜
以上两首绝句虽然不如“东边日出西边雨,倒是无情却有情”和“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写进了中学课文,但也是比较耳熟能详的。于我看过的刘禹锡作品中,第一当之无愧,也是千古文人秋作的第一JP。有笔法、有气势、有境界。 刘禹锡总的来说是个衰人,和柳宗元(唐朝诗人为啥总成对出现?)两个人年纪轻轻就走了捷径成为的大唐政治的核心成员,然后还没来得及大干一番就被扫地出门,然后一辈子都在等待东山再起,一直到死。他和李白有点像,总是命运不济,但不减豪情万丈,人活的很憋屈,但是诗写得气势如虹。只不过他比李白靠谱很多。李白衰得合情合理,做政治做事完全不得要领,刘禹锡倒是正直有才,就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而已。无论如何,这两个衰人比起来,刘禹锡在政治上有才,李白在诗作上更有才,综合起来可以打个平手。 正好还有个乐事,李白那个晚上听见笛子吹就想家的著名诗句,到底名字是《春夜洛城闻笛》还是《秋夜洛城闻笛》,这是一个很崩溃的争论。和春有关,扯一句。 以上的《秋词》还真是叫人喜欢那。如同塞万提斯的《堂吉可德》埋葬了骑士文学,此《秋词》一出,仿佛千古文人的悲秋情结就该到此结束了。也难怪,自古以来天下豪放派的佳作,无一不出自被贬文人、不功武将之手。由此可见,经得住考验的豪情才是真豪情。若是刘禹锡把《秋词》写成七律,沿着他的思路加两句春秋之对比,谁知道是不是咏春的作品也要终结了呢…… 1/9/2009 吾事已成(一) “吾诗已成,无论大神的震怒,还是山崩地裂,都不能把它化为无形!” 这是奥维德《变形记》的最后几行。 这本书应该没几个人看过。 我也不在这几个人之中。 这几行字引用的是王小波在《寻找无双》的序里引用的文字。我看见了王小波的序,也就看见了这句译诗。现在引用过来。 搞一搞。 高调一下自己。 如果低调的话,题目就叫做《个人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及实施完成公告》。 自觉八一下。因事发较突然,恐为难朋友关心,自绝于众。
(二) 主要流程及重要时间点如下: 九月求的婚,诺。 九月底内子见了我父母,以下简称股东。 十月底见了内子的股东。 至此,本项目全部实质性审核程序完成,实施所需的全部批准已获得。 遂筹之。私定12月。 为满足少数股东的心理需要,找大师择日,为15日。是周一。 我,如大家所知,基督信徒一名,恰逢内子家庭传统,故采纳“仪式说”婚姻生效主义。 时间紧迫,加之当时两个人的工作都很正忙碌,无假可请,于是采用倒排时间表的方式筹办。 布置从简,规模从小。 12日,拒婚期所剩3日,巨变忽来。爷爷寿终正寝。股东及其同辈利害关系人召开临时紧急会议,形成决议如下:爷爷以92岁高龄,归于喜丧,白事不影响红事,婚礼如期办。 进一步从简从小。 15日上午,海淀堂婚礼,中午旁边饭馆吃饭。照片都贴于开心网。下午去民政机关登记。 至此,本次重组交割的先决条件已全部满足或被放弃。 16日回所上班,至周末,开始休假,为期一周。 24日平安夜,为爷爷守的头七已过,二七也要过了。我们俩均几近累死。 算上周末,离上班还有四天。 加之我婚后开始感冒,总也不好。 遂和内子商议,决定去亚龙湾猫两天。 遂遂25日早四点半起床赶飞机…… 真正的relax,就是躺在沙滩上,吹着海风,晒着太阳,咕嘟咕嘟地喝着啤酒,静静地聆听海的次声波。 虽然这是很难做到的。 因为每次relax的时候,都会有不知趣的人在一边气急败坏地冲我用大嗓门嚷嚷:”喂!不要往海里撒尿!!“…… 但是最终没有relax成。因为我一下飞机就一身汗,然后感冒就好了。 然后来劲了,租了辆车。 余下的这几天就由躺沙滩改海边兜风了。 还有吃。 吃的真的很幸福,没有辜负大家的红包。 除了把肚子吃坏了。 坏到不得了。后来就是喝口水,都从后面走,不从前面走。所以那时候我往马桶里跑肚真是太浪费,应该往马桶的水箱里跑肚。不过这是回到北京的事情了。 回来的飞机上,又梦到爷爷。老人家的面孔时而清楚时而模糊。我扶他的时候感觉他特别轻,完全不似我抬他入殓的重量,连他遗像的重量都没有。旁人七嘴八舌的说我的婚事,爷爷只说,”WY(他孙媳妇的名字)和你奶奶是一家医院的么?“我就醒了。然后肚子开始疼,然后接上文…… 后来上班,后来新年,后来又上班。 爷爷的三七过了,给同事就近发了头一批喜糖。结果数量还不够…… 然后就是现在了。这件事情就算告一个段落了。自本blog之后,就是旧闻了。
(三) 特别说明,本次婚礼确实以小规模标准举行,另外又是周一工作日,又没有条件充分准备,加上爷爷的事情,因此没有请到我想请的大多数人。抱歉抱歉。原计划在今年五一的时候办个宴席请所有同学同行好友。但是现在事成之后就懒了,就想算了。希望诸位的祝福没有像我一样就算了…… 特别感谢出席的圡白菜er、万柳篮麻协、三位金融危机下的banker朋友、沈阿姨。尤其是特别请假而来的。亲属就不谢了,反正大家都流着相同的血管…… 关于婚礼的照片都贴开心网了……
(四) 婚后大概可能差不多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感想。也暂还没有重新做人或reset一下我自己的打算。某人赞我浪子回头金不换,这话骂谁呢…… 不过关于变化的感觉还是有一点的。那就是感觉当文青的时间不久矣。虽然到现在也没写过什么值得曝光的东西,但是依我来看,好的文字,一定要在灰暗和低落,加上绝望和孤独,心里在悲伤的哭泣,的时候,喝酒喝到上头,脑子又飞快,面对着脏乱的屋子,点根烟想想自己惨淡的梦想,然后开始一泻千里地这世界上最可笑最幽默的事情。如此的文字才有劲有趣。但是估计以后总不会有这么决绝的状态了。就此申请加入退役文青队伍。 还有就是结婚确实能让人稳当点。原来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现在大部分懒得担心了。我也看了几遍自己婚礼的照片,感觉我家内子别的地方纵是再平常,至少有着很出色的笑容。总不忍让这样的笑容随着岁月蔫了吧?能不能让它一直持续下去直到,酸一点说,永远?我作为收藏者和观赏者,这才是最值得担心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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